做了這動作,不計入遺產的資產竟要課遺產稅
2025-04-16 柏安 317

小美滿懷期待想替母親信託全數資產,卻差點因資訊不全釀成稅務危機。 專業提醒她,信託不是萬靈丹,更需精算與判斷。
資產信託的好處
最近客戶小美聽了信託相關課程,知道信託有節稅、資產傳承、保有財產掌控、解決遺產紛爭等諸多好處,興沖沖的跑來公司,詢問可不可以幫她媽媽的資產全部轉為信託。原來小美媽媽手邊有現金、股票、農地與公設保留地,她上課老師告訴她說沒問題,全部都可以信託,沒問題。
物權變債權,成應稅項目
我們告訴她,老師說不動產、動產全部可以信託的觀念並沒有錯,但是她沒有告訴小美的是,如農地、公設保留地轉信託以後,如他媽媽過世,這些東西仍掛在信託資產,屬遺產一部分,則本來免徵遺產稅的項目,就會變成應稅的項目。
我們再向小美深入解釋,一般人會以為農地、公設保留地遺產既然免稅,信託時也免稅,所以信託變成遺產後,也應該是免稅才對,因為信託財產中農地、公設保留地還是免計入遺產,或遺產扣除項目。我們告訴小美,從經濟實質的角度是對的,農地、公設保留地轉成信託後還是信託資產的農地、公設保留地,一般人會認為免稅應該是版上釘丁的事情!
但是如果從法律角度,稅法規定農地、公設保留地物等不計入遺產或遺產扣減項目,指的是物權項目,轉入信託後,就變成權利,變成債權,法律構成要件不同,所以財政部、行政法院的見解,這兩個免稅項目,從物權變債權後,就變成應稅項目。
再從實務得邏輯推演,只要是不計入遺產或遺產扣除的物權項目,轉為信託後,就全部轉為債權,就變成應稅項目。所以將資產信託時,就必須利益衡量,是否有信託的必要性。
小美聽完後,鬆了一口氣,還好有再次詢問我們,否則就虧大了。
這個案子告訴我們一個事實,做半吊子的信託,還不如不做,因為會多繳許多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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