夫妻間贈與也要課稅?一個新判決幫你守住權益!
2025-04-17 柏安 1,040

親友過世後,常因生前贈與產生稅務爭議。小芳朋友就遇上資產課稅卻無法扣除的困境,幸好我們掌握最新法規,幫她找到正確解方,避開遺產稅誤區。
最近客戶小芳憂心沖沖地跑來找我門,說她朋友父親過世,贈與在世母親的資產要課遺產稅,但卻不能作為稅法遺產稅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扣除額,他問律師與會計師答案都相同,他覺得很不公平,問我們有沒有解套的方法。
生前贈與配偶,竟成遺產稅爭議關鍵
我們看了她提供的資料,原來她朋友父親過世,但兩年前贈與配偶1億元的房子,這筆贈與律師與會計師都說要計入朋友父親的遺產,但卻不能計入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扣除額計算,經查閱資料後,我們的回答如下:
在去年憲法法庭最後一號判決出來前,這個見解是沒問題的,因為民法為保護弱勢的一方,贈與不計入差額分配請求權,所以律師的觀點是對的,又因民法觀點是如此,所以財政部的見解,也同樣引用,故不能計入扣除,會計師的解釋也是對的。
憲法判決翻轉多年見解
但去年憲法判決出來後,這個見解因為違背平等原則,被宣判違憲,所以現在可以扣除了。除此之外,我們又告訴小美,記得申報時一定要注意扣減,不申報扣減,國稅局會當你自己放棄權利,不會主動幫你扣減。
小美聽完,心情雀躍不已,因為解決了她的一個大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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