媽媽手握不動產文件,土地依然遭兒子賣出!
2025-02-16 劉兆安(大錢先生) 143

友人與丈夫育有一女,為中小企業主,因丈夫和她是再婚且與前妻生有一子一女,為了她們母女未來權益著想,建議她提早了解信託安排以保障自己與女兒的權益。
寒暄完畢就直搗黃龍切入主題,友人聽完一番道理後問:「我有位朋友發生的事,信託可以處理嗎?」,「說來聽聽!」。
擁有文件也無法確保所有權
友人說在菜市場買菜時認識一位女性菜販,賣菜純粹是興趣,因為那位菜販是位大地主,育有4名子女,去年才將大部分不動產贈與兒女,財產分完後就將所有文件都集中保管,誰知小兒子竟然去地政機關謊報文件遺失補發,之後將屬於他的那份土地轉手賣人,菜販氣得不知如何是好!
事實上,這是典型透過不動產自益信託可以安排處理的事。一些富爸爸或富媽媽,手上擁有可觀財產,太早給子女,怕失去財產未來控制權,太晚給又造成晚輩的紛爭,就好像 長榮張榮發的新聞事件。長輩可以先將不動產贈與子女,再要求成立一個信託契約,由子女當委託人及受益人,委由長輩擔任受託人來管理財產。因長輩在世,仍有絕大部分掌控權,子女不敢不從,所以雖然不動產已贈與出去,長輩仍可透過信託契約內容控管,不致發生被棄養之事。
友人聽完直呼:「那我要介紹菜販讓你認識,請你幫忙她!」,我說:「好。但你們母女呢?」,友人回:「哎,我們不急啦!改天再說。」
可惜,大部分人都等損失發生,才花更多的精神、時間、金錢來處理事情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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