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法律觀點不一樣?」配偶財產分配,稅法vs民法大不同

分享至Facebook  分享至Line
 
「法律觀點不一樣?」配偶財產分配,稅法vs民法大不同
 

很多人以為「民法怎麼說,稅法就怎麼課」,但其實不然。在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上,民法與稅法的適用規則有明顯差異,稍有不慎就可能多繳不少稅!

 

最近客戶小芳又氣沖沖地跑來找我們,說她朋友爸爸過世,上次依我們的見解,贈與在世母親的資產要課遺產稅,但也可以作為稅法遺產稅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扣除額,申報後,國稅局都接受。可是她朋友用市價估計爸爸贈與媽媽房子的價值並申報扣除,卻被國稅局調為現值,補了不少稅,她覺得很不公平,她說民法不是用市價計算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嗎?

 

「市價vs現值」的申報爭議

聽完後,我們告訴她,民法與稅法在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,適用上本來就有許多不同,比較重要的2點說明如下。

一、夫妻間贈與可以列入該請求權計算
誠如上次所說的, 贈與在世母親的資產要課遺產稅,也可以作為稅法遺產稅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扣減,與民法被繼承死亡前二年內贈與,不計入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不同。

二、稅法用現值計算不動產價值
稅法房屋係用評定現值、土地係用公告現值計算遺產價值,所以計算請求權扣除時當然也用現值計算,這與民法用市價估計夫妻雙方資產,故請求權也用市價的計算明顯不同。若以市價申報扣除額遺產的價值也應以市價計算,遺產的價值會增加,反而要多繳稅,且目前國稅局並不允許以市價申報遺產稅,因為市價如何認定會有很大的爭議。

 

申報後,一年內要完成給付的「稅法地雷」

說完,我們也提醒小芳,申報請求權扣除額後,她的朋友一定要在一年內將請求權金額的財產給媽媽,因為申報後,國稅局都會管制,如果她的朋友把遺產全拿走,沒有給媽媽,到時國稅局會補追遺產稅,一定要小心。

小芳聽完,雖然不滿意,但也瞭解到稅法與民法的規定有差異,也只能默默接受,因為國稅局的作法是對的,否則不動產按市價計算,他可能還要再多繳些稅!
 

 

一、本網站內所有資料之著作權、所有權與智慧財產權,包括內容、文字、圖片、聲音、影像、軟體等均為富又康所有或經各著作財產權人同意合法使用。

二、非經同意,禁止下載、複製、轉載等行為。

 
回目錄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