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為只繳土地增值稅?借名登記讓你多繳一筆稅!
2025-04-23 柏安 39

賣了一塊舊制土地,以為繳完土地增值稅就沒事,卻被提醒還得補申報所得稅? 原來一開始「借名登記」就埋下了稅務地雷!
最近客戶小君跑來找我們,她問我們一個問題,他先生借名登記在親戚名下的舊制土地,親戚出售後,將餘款還給小君家,並告訴他們還要補申報所得稅,小君很生氣,出售舊制土地,不是課徵土地增值稅就好嗎?台灣真是萬萬稅!
舊制≠免責:稅法不是你想的那樣
我們看了小君資料,原來她先生90年買了一塊土地,但那時為了避稅,所以借名登記在親戚身上,她們後來請親戚在114年出售那塊土地,親戚繳納土地增值稅出售後,將餘款還給他們,但是親戚也提醒她們要申報所得稅,不補報被國稅局查到後除了要補稅外,還要裁處漏稅金額二倍以下的罰鍰。
小君很不高興,舊制土地出售不是繳土地增值稅就好,自有土地出售與土地借名登記出售,不都是舊制土地出售,只要課土地增值稅就好。這個爭議,從經濟實質的角度是對的,因為內容都是舊制土地出售,一般人也都會這樣認為。
真相揭露:借名登記,讓土地變成債權!
但是如果從法律角度,稅法規定是舊制土地課徵土地增值稅,但借名登記後,就從「物權」項目,轉成權利,變成「債權」,收入已不是出售物權的舊制土地,而是出售債權的收入,所以還要補申報所得稅。所以將資產借名登記時,就必須利益衡量,是否有借名登記的必要性。
小君聽完後,落寞的回家了,因為她知道,她需要補申報所得稅,她虧大了。
這個案子再度告訴我們,千萬不要為了節省一些費用,而損失更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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